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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 (新苗人才计划)2024年度项目申报的通知
来源:   作者:   点击数:653   日期:2023-12-30   字体:【

各位同学:

根据《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 实施办法(试行)》(团浙联〔201013 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项目管理的通知》要求,现将我校新苗人才计划2024 年度项目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介绍

新苗计划是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由省教育厅、省科技厅、团省委、省财政厅等四家单位联合主办。新苗计划是以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成果推广项目、创业孵化项目为载体,积极倡导和鼓励大学生进行自主性学习和创新性研究,开展多种形式的创新创业实践,努力增强创新意识和创新精神,切实提高创新创业能力和实践动手能力,培育优质的创新创业项目、培养优秀的创新人才的一项计划。根据2024年度新苗人才计划项目申报工作计划的相关通知,我校可上报11项(不分类别)。

二、申报对象及条件

1.项目申报人必须是浙江省高校全日制在校大学生。项目可采取个人或团队形式申报,团队每组人数不超过5人。鼓励专业交叉融合。作为主要参加人员(除项目负责人外前2位)同期参与承担的新苗计划项目数不得超过两项。

2.每个项目均应有指导教师,指导老师不得超过3名,第一指导教师须有中级(含)以上职称,且指导前三年度项目无结题不通过或延期记录。指导教师原则上不得更换。

3.项目实施周期原则上不超过一年(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项目期限一般为两年,要求学生负责人为大一学生)。项目完成时间必须在项目申报人毕业离校前。

4.申报项目必须包含实质性的科技成果,或者具有一定应用价值和商业潜力的创新创业创意。项目无知识产权归属纠纷。

三、申报类别

1.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旨在培育一批大学生创新研究成果。

2.大学生科技成果推广项目。旨在培育一批具有一定应用价值和商业潜力的科技成果推广项目。

3.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项目。旨在搭建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的指导、服务、交流平台,为研究生创业提供良好的场地环境、创业指导和培训等相关服务,培育和发现优质的科技经济项目和高素质的创新人才。

四、学科类别

1. 机械和控制(包括机械、仪器仪表、自动化控制等)

2. 信息技术(包括计算机、电信、通讯、电子、软件等)

3. 数理(包括数学、物理等)

4. 生命科学(包括生物、药学、食品等)

5. 能源化工(包括能源、材料、石油、化学、化工、生态、环保等)

6. 社科(包括人文、管理、社会科学等)

7. 艺术设计(包括艺术、设计等)

8. 建筑工程(包括建筑、工程等)

五、项目资助

立项项目按国库财政专项经费和学校配套经费1:1(各5000元)给予资助。每个项目经费由国家财政专项经费拨款和学校配套经费拨款两部分构成,需分别填写用款计划。原则上建议国家财政专项经费拨款和学校配套经费拨款各项开支所占比例基本一致。其中,劳务费支出项比例不高于15%,设备费不可开支。

六、材料申报及项目评审

1.有关文本上交安排,各分院团总支按照通知要求,结合实际情况进行部署动员,采用各分院团总支统一报送的形式,统一将本学院上报的申报书(详见附件13)打包,和分院汇总表(附件4)一起,邮件主题写为“xx学院2024年度新苗立项申报”,发送至邮箱zjjytw@163.com。截止时间为202431

2.校团委对申报材料进行申报类别审查、申报人员资格审查及格式、内容审查,凡不符合要求的项目直接取消立项资格。学校将结合实际,通过校外专家盲审的形式,差额评审,确定最终立项结果,届时将在团委官网上进行公示。学校新苗人才计划项目管理将严格落实过程管理、质量管理以及经费使用管理。

联系人:吕可欣(老师)  联系电话:13777801014

    翁鑫杰(学生)  联系电话:18857445826

附件:1.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申报书附件1: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申报书.doc

2.大学生科技成果推广项目申报书附件2:大学生科技成果推广项目申报书.doc

3.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项目申报书附件3: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项目申报书.doc

4.2024年度新苗人才计划分院申报汇总表附件4:2024年度新苗人才计划分院申报汇总表.xls

共青团浙江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2023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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